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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相关文件要求,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进一步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处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员组成,明确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水利镇江”微信微博发布动态新闻、公告文件、通知信息等1762条,举行新闻发布会1次,解读信息27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答复领导信箱、镇江论坛、0511平台等相关留言信件128件,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予以公开8件,均在第一时间内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以市水利局门户网站、“水利镇江”、“水利党建”、“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依托,着力强化水利要闻、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执法、安全生产、防汛防旱、财政信息、疫情防控、长江大保护、河长动态等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同时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的转载发布,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政策。

此外,我局2021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没有发生一起失密事件和行政复议事件,没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40.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数量偏少,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为此,2022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舆情收集研判、政策解读等作为新入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工作培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全局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做好常态化管理。以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防汛防旱、行政执法、疫情防控、长江大保护河湖长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聚焦热点信息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进一步扩大解读范围,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公布,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规则或规范性文件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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