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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镇江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已经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5号)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函〔2020〕6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依托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手系统梳理、更新修订我局制发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条件,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逐步整理形成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文件汇编,集中统一在局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对外公开发布。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不断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水利要闻、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长江大保护、河长动态等重点政务信息;同时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发布,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台账,定期核对上网发布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确保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着力强化依申请公开程序和规范。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加强与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的会商,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以提高答复的精准性。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聚焦水利职能履行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加大简政放权公开力度,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我局机构职能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我局权力配置情况。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围绕重点领域强化政务公开力度

(一)聚焦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水利门户网站、水利镇江微信微博、水美镇江、河湖长制管理系统等政务新媒体,全方位解读国家、省、市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涉及疫情和复工复产复学的舆情动态和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法定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力度,切实增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聚焦“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方位阐释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政策措施信息。紧紧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处室:办公室、财审处、水政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水利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逐步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通过水利门户网站等政务平台实时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及时更新并集中公示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最大限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责任处室:办公室水政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聚焦舆情热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密切关注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意见建议、局长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在线提供政务服务,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效,为夺取“双胜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注重对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推动现场执法服务人员政策答复更加规范准确,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军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组员,并向社会公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确定一名政务公开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

(二)明确工作机制。局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规划计划、新闻动态、政策解读等相关政务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牵头每月底召开一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各处室、直属单位当月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部署下个月工作任务、计划等,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会议,通报各处室、直属单位半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凡因工作不到位被省、市通报的处室、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处室、单位,并视情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强化培训学习。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我局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稳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切实改进培训工作,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

(四)夯实平台支撑。加强局门户网站和水利微信、微博、水美镇江等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持续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的转载发布,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推进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数据互融互通,强化政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确实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五)规范考核评估。认真梳理我局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处室、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议,并注重运用考核评估结果提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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