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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2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政府信息法定公开内容全面、规范,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无一遗漏,公开平台建设集约高效,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有序,政务舆情回应及时适当,依申请公开办理合法合规。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的相关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各牵头部门每月至少推送1条政府信息。各相关部门要根据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时推送相关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工作,并通报评估结果。

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镇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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